机构设置
  岗位职责
 
 
首页 > 部门概况 > 岗位职责 >
研究生处岗位职责
发布者:董昌文 发布时间:2011-03-17  

处领导岗位职责

一、研究生处处长

1.主持研究生处行政工作;

2.分管招生就业、学科建设及综合行政事务;

3.负责研究生处经费审批;

4.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研究生处党总支书记

1.主持研究生处党总支工作;

2.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

3.参与讨论和决定研究生处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4.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研究生处副处长

1.协助处长做好研究生处行政工作;

2.分管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管理工作;

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科室岗位职责

一、招生科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研究生招生、就业的方针与政策,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为学校研究生招生及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供参考意见;

2.编制并上报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

3.编制并对外发布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4.组织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咨询工作;

5.组织研究生报名、初试命题、评卷、复试(含体检、思想政治审核)、录取等工作;

6.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协助培养与学位科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工作,调取并整理研究生入学档案;

7.毕业研究生学历、学位信息的录入和上报工作;

8.组织实施研究生就业工作,包括就业计划的制订及上报、需求信息的收集、参加毕业生双向选择会、毕业派遣、办理离校手续、学生档案的整理与寄发等工作;

9.研究生处网站建设与维护工作;

10.完成研究生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培养与学位科

1.研究生入学教育、学籍注册、培养过程管理、学位管理、毕业生图像采集和校对、毕业生学位和学历电子注册、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打印和发放等工作;

2.研究生助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3.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文件的制定和执行;

4.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管理与维护;

5.研究生各类证书管理、学位服管理及研究生教室调配工作;

6.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答辩、评审、优秀学位论文推荐与评选等工作;

7.培养与学位档案材料的形成、整理、保存及移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科建设办公室

1.学科建设与规划工作;

2.学位点的立项建设、申报及评估检查工作;

3.研究生创新计划实施工作;

4.研究生处科研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

6.导师遴选、考核和管理工作;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综合管理科

1.研究生处印章管理; 

2.研究生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汇报材料的起草;

3.研究生处文件管理、电子公文管理,文书档案的收发整理; 

4.研究生处设备、资产购置及管理工作;

5.研究生处有关信息、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6.编制研究生处年度经费预算及研究生处工作人员考勤管理;

7.研究生处对外宣传、接待与联络工作;

8.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研究生会等研究生社团开展活动;

9.研究生党员教育、管理及新党员发展工作;

10.组织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

11. 协助学校做好研究生医疗保险、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心理健康教育、宿舍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12.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 (C)2007-2008 贵州民族学院研究生处 网站制作:张皓云 邹惠珍 张慧
地址: 贵州省 贵阳市 花溪区 贵州民族学院 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851-3610705
E_mail:dcwyesok@sina.com /yzwyesok@sina.com